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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帆
作为公务人员,按时上班本是职责所在,但在当地却成了值得褒奖的有功之举,遵章守纪被列为分外义务或超值奉献的范畴,那么工作中少逛一小时淘宝、为百姓做一件实事是否也应该奖励?“按时签到奖励”只会在当地公务人员内心形成奖励依赖症,而将职业准绳和底线抛之脑后。
安徽省长丰县义井乡政府出台了新的机关考勤制度,其中明文规定:按时上班签到,每天奖励10元;迟到或缺勤则面临罚款。义井乡宣传委员黄振称,出台这个政策主要是“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本报今日A15版) 作为公务人员,按时上班本是职责所在,但义井乡政府为“加强机关管理”,竟想出按时上班奖励10元的馊主意,难道公务人员准时上班也算对政府和民众的“恩惠”?透过“按时签到奖励”,恰恰映射出的是当地机关管理乱象。 按时上班奖励10元,迟到或缺勤则面临罚款,在“经济”杠杆的调节之下,无疑放大了公务人员“偷工减料”的成本,迫使他们准时上岗以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工作人员按时上岗只有靠奖励才能维系,不知当地公务人员的涣散之风究竟吹得有多强劲。 面对管理乱象,当地政府出此下策能“药到病除”吗?恐怕未必。或许在奖励和罚款机制的约束之下,为了10元奖励的“诱饵”,多数公务人员会准时入座,但若“人在曹营心在汉”,即便按时上班也与迟到缺勤并无本质之别。公务员上班时间网聊、逛淘宝、玩游戏的现象已不止一次的见诸报端,更有甚者在打卡之后便销声匿迹,忙起了副业。在此语境之下,“按时签到奖励”只不过徒具“人人守则”的表象,却无提高工作效率之实。 若这仅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或许也情有可原,但当地政府似乎并未意识到奖励政策中的“毒素”。一者,每天10元奖励乃基本工资之外额外收入,而且资金出自财政拨款,便带有变相福利的色彩。该乡政府有50余人,若每天都按时上班,一年需支付近2万元奖金,收效却微乎其微,奖励制度岂不成了中饱私囊的道具? 再者,“按时签到奖励”出卖的是公务人员职业底线。按时上班乃明文规定的职业准则,不容丝毫讨价还价,但在当地却成了值得褒奖的有功之举,长此以往,当地公务人员的规则势必渐渐淡化,《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威严也将沦为空谈。遵章守纪被列为分外义务或超值奉献的范畴,那么日常工作中,少逛一小时淘宝、为百姓做一件实事是否也应该奖励? 由此可见,“按时签到奖励”只会在当地公务人员内心形成奖励依赖症,而将职业准绳和底线抛之脑后。若当地有意加强机关管理,该着手于职业准则的规范和落实,而不是靠出卖职业底线“买”回公务人员的遵章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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