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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内上网按手印是公权力逾越红线□毕晓哲 
城管发放的烟灰袋显文明和法律短板□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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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一次”是把恋爱技术化□刘昌海 
鼓励恋爱或是一次正面引导□斯涵涵 
2013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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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发放的烟灰袋显文明和法律短板□苑广阔 



  23日,江苏省常州市城管局向路人免费发放定制的便携式烟灰袋,这种烟灰袋外表像零钱包,由防火隔热的特殊材料制成,可以用来熄灭烟头。(8月26日《现代快报》)
  实际上,常州城管部门向广大路人发放“移动烟灰缸”的做法,真正暴露出的问题是当今社会文明与法律的短板。先说文明短板。那些在公共场所乱弹烟灰,乱扔烟头者,未必不知道这样会破坏环境卫生,甚至是引发火灾隐患,但正是因为文明素质不够高,道德水平存在欠缺,所以才有此不文明,不道德之举。从根本上说,要杜绝烟民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的行为,最终还得依靠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的提高。那样,大家即便手里有烟头,也不会随地乱扔,而会把其放到应该放的地方去。
  再说法律短板。控烟喊了这么多年,各地也出台了一些地方条例、细则之类的东西,但是说到效果,却差强人意。比如广东深圳,早在十年前就出台了关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罚款的规定,但是十年来一张罚单也没有开出来,其效果可想而知。而按照很多地方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是被禁止的,那么如果没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了,自然也就没有乱弹烟灰、乱扔烟头这种不文明现象了。可是,当这些规定都流于形式,沦为空文,乱扔烟头的现象自然就屡禁不绝了。
  而目前国家有关控烟的《细则》,只是规定了禁止的条款,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限期整改、警告等,根本起不到应有的震慑和约束作用。这样的法律短板,也就决定了其现实作用的式微。因此,如何尽快弥补这个法律短板,让有关控烟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硬起来,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国家卫计委日前表示,正积极向全国人大汇报,推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国家层面立法“加速”。法律在控烟方面动真格了,烟民们在公共场所抽烟也没有这么肆无忌惮了,诸如乱弹烟灰、乱扔烟头等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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