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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帆
小柱状告父母索要学费,于情于法都讲不通,而他却如此理直气壮,或许是因已习惯于躲在父母的“怀抱”。这不仅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责任教育缺失结出的恶果。若大学生一味依赖父母,实则给自己营造了一个“襁褓”,精神难以正常发育。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的小柱(化名)暑假过后就要上大二了,由于小柱父亲生病,家里生活仅靠母亲打工维持,为支付大一学费,家里几乎变卖了所有家产,父亲要求小柱自己赚钱交学费。小柱感觉气愤,把自己的父母诉至连云区人民法院,要求父母继续支付自己今后三年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本报今日A19版) 当我们对寒门学子自力更生的新闻已司空见惯之时,小柱状告父母的举动让人倍感意外。作为一名成年人,本该主动扛起家庭的重任,但他却不惜动用法律武器“压榨”已穷困潦倒的父母,这恐怕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教育出了问题。 小柱之所以敢与父母对簿公堂,在于其内心“学生”和“孩子”的自我定位,依然沉溺于被抚养的权利之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已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的小柱,显然不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范畴,其父母没有承担学费、生活费的义务。 而从道德层面而言,若家庭条件允许,父母支付大学生子女学费无可厚非,但对于贫困家庭而言,大学生该主动挑起家庭重担,而不是摆出一副“嗷嗷待哺”的姿态,那些带着重病父亲或母亲的求学的学子们,无疑是最好的范例。 既然于情于法都讲不通,小柱却如此理直气壮,或许是因已习惯于躲在父母的“怀抱”。在子女成人之日起,父母已完成抚养义务,但对于多数中国父母而言,恐怕不会绝情到就此给子女“断奶”的地步,依然秉持“一供到底”的意识,“只要有能力,绝不亏孩子”道出了中国家长的心声。父母的这份责任与爱着实让人感动,但对子女却造成了一种错觉:无论何时,“啃老”都是理所当然。正是由于这种错觉在作怪,小柱才会认为凑不齐学费识父母的“失职”,殊不知,自筹学费其实已是他的责任所在。 反观欧美一些国家,子女一旦成年,便依靠勤工俭学、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自力更生,而在我国,大学生们却在家长一个月该给多少生活费的问题上讨价还价。可见,责任和自立意识的缺失已然成了社会中的普遍现象。 在笔者看来,小柱状告父母不仅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责任教育缺失结出的恶果。若大学生一味依赖父母,实则给自己营造了一个“襁褓”,精神难以正常发育。如今大学开学在即,培养责任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应当成为大学生们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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