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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债靠“好儿子”,法制去哪了
问责“雷语”还须解剖跑偏的“官念”
派出所收百万赞助该拿啥“礼尚往来”
2013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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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雷语”还须解剖跑偏的“官念”



  □佘宗明 

  官场“雷语”,频遭曝光。上海浦东近日出台《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办法》,正式将“行政首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公共场合的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相符合等行为,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写入问责条款。
        (8月29日《新闻晨报》)
  在微博时代,官员口出“雷语”,总能引起裂变式传播,沦为公众的热门谈资。在此语境下,浦东出台新规——官员非但会因履职乏力被究责,说了“雷语”致不良影响的,也会被问责,受到广泛关注。它与问责“雷语”的坊间呼声相呼应,也为处理“雷语”官员提供了规章借鉴。
  平心而论,官员也是人,有时情急之下,难免会说错话。言与行终属两个范畴,对官员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若官员“雷语”纯属口误,且予以澄清,或许无需苛责。毕竟,撇开“行”,单纯计较官员的“言”,意义不大。
  但从公共伦理的层面讲,官员发言,有时会带有公共属性,而非“仅代表个人看法”。其公职身份,制约了其言论边界。对官员而言,即便是个性化表达,也该恪守公共理性,体现权力谦抑,而不能信口开河,罔顾民众感受。
  都说“言为心声”,很多时候,官员“雷语”,也是其心迹的表露。比如说,“警察不打人,那养来干吗”,就投射出某种病态认知:警察应“家丁化”,而非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它看似不经意,却是有些官员价值扭曲的写照。较之于“雷语”的听觉冲击,它内含的无视规则、蔑视监督心态,更值得剖析。
  不少“雷语”,之所以令公众很受伤,原因不难想见:它不是简单的口误,而是“特权病”的发作,是官僚心态的透视镜。它背离了为官伦理、干群关系,也折射了价值观的错位。所以说,“雷语”频现,根源就在“官念”的跑偏。
  浦东对致不良影响的“雷语”问责,就对接了“让官员因言获罪”的诉求:官员“雷语”,或代表着公权失范,岂能容其稳坐钓鱼台?而在时下,对“雷语”官员的惩治,多因“雷语”引起舆论反感,在“媒治”效应下敷衍性追责。而将对“雷语”问责纳入法规,实现其常态化,则是填补惩治无据的“空白区”。因此,问责“雷语”,不能只是循声找人,令其“因言获罪”,更应解剖跑偏的“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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