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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五岁儿子“飞天”实是变相虐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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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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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五岁儿子“飞天”实是变相虐童



  张西流 

  8月31日下午,5岁的“裸跑弟”多多成功驾驶“蜜蜂-3”飞机飞越北京野生动物园,创造了一项新的世界纪录,还在飞行途中遇到了大气流。多多的父亲称,“飞天”属于“胆商”训练,希望能激起多多对未知世界的一种探索精神,这也是课堂和书本中学不来的实践课。
            (本报今日A20版)
  “鹰爸”很可怕,“裸跑弟”很悲哀。驾驶“蜜蜂-3”飞机“飞天”,让大人们都望尘莫及。也许有人对这种魔鬼式训练“神童”的方式大加赞赏,问题是,这种方式是否违背了“裸跑弟”的意愿?是否属于“鹰爸”的一种强制、甚至胁迫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未成年人”。那么,父亲逼儿子在暴雪中裸跑、驾驶飞机“飞天”,就是一种变相的虐待未成年人行为。这种行为非但对孩子的健康和成长无益,反而对孩子未来的身心、人格、情绪发展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也就是说,“鹰爸”式训练计划,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仅在社会上不宜提倡,而且也是法律不容许的。
  问题是,对于殴打子女这种很明显的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可以追究刑责。但是,对于“鹰爸”式训练这种变相虐童行为,法律显得很无奈,目前仅停留在这种做法是否妥当、是否值得效仿的讨论和争议的层面上。比如,之前发生的“虎妈”、“狼爸”等事件,人们只关注该不该学他们,而忽略了他们的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的伤害,更没有考虑到拿法律的标尺去衡量。以至于“虎妈”、“狼爸”、“鹰爸”等“名人”层出不穷,来自家庭的虐童行为时有发生,受虐待的儿童也难以逃出虎口,得不到应有的救助与保护。
  当父母的“狼性”挣脱亲情的束缚,当教育开始蔑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权利时,敬畏法律,维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显得尤为迫切。要知道,“拔苗助长”式的粗暴教育方式,造就不了有用之才。相反,在家庭虐待中长大的孩子,难免会存在懦弱、胆怯、甚至自闭等心理缺陷,势必会影响其今后的人生。可见,“鹰爸”训练,是法制观念缺失的一种表现,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予以坚决制止。同时,“鹰爸”训练给人们一个警示:父母教育子女应摒弃“狼性”,用变相虐童的方式教育子女,是一种“危险动作”,敬请各位家长不要盲目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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