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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地名所承载的,不单单是基本的指路功能、符号定位的角色,更延展着历史文化,蕴蓄着时代风情。 这些年,中国城市的地名耍起了“国际范儿”,无非三个原因:一是消费主义对城市文化的侵袭,使得公共部门对地名的社会价值忽略不计,草草起名、草草改名,没有研讨,没有听证,令地名完全沦为工具意义;二是城市的现当代文化被钢筋水泥所遮蔽,走失了自己的独立品格与性情,千城一面、千城一景,既不敬畏历史,也没有远景规划,命名起来自然也无处下手;三是形式主义思维作祟,以为名字洋气了,就真正“高端大气上档次”,依照“缺啥补啥”的逻辑,过过嘴瘾而已。更重要的是,国家层面的地名规范相对滞后。譬如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中,也仅仅是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并未对用外国地名命名作出明确规定。 城市地名还是少玩点儿“国际范儿”,多接点儿地气与土气。好在不少地方已经意识到洋地名泛滥的后果,譬如不久前,温州市政府发布第140号令,新修订的《温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对温州市住宅小区(楼)、建筑物的命名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地名命名的游戏规则,不仅需要地方立法积极跟进,亟需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廓清乱象,令地名真正成为雅俗共赏的地方文化之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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