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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上午,一名青年在汉口解放大道万松园路口以一种特殊方式摆摊,称只要给钱,就可以向他吐口水、抽耳光,或者让他下跪。 (10月12日《楚天都市报》) 这真是一个疯狂到没有底线的行为,一个人将创业的方式,转向于“卖脸”和“卖跪”——10元钱可以朝其吐口水,20元可以下跪磕头,100元可以抽其一耳光。这种靠卖尊严、卖人格、卖脸皮、卖跪拜、卖身的谋生之法,甚至连乞讨都不如。因为乞讨者尚有尊严的底线,而靠“卖脸”则是活脱脱的尊严作践。 如此变态而近乎于摧残的行为,当然很难获得积极的响应。消费人家的尊严与人格,会让别人从尊严和人格上都难以接受。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主体,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人格之上,这本身也是一种不智的行为。“卖脸”者过于低估了自己的尊严与人格,却同时也严重低估了他人的道德水平。“卖脸”的职业尝试虽然胆大,但注定会遭遇失败。 于人来说,其最值钱的也无以估价的东西,便是保有尊严。尊严若是被自轻,别人自然视之为草芥。这本是一个基本常识,对于“卖脸”者来说却极为稀缺。更让人忧虑之处在于,“卖脸”者早成社会病症,以至于仿效者不计其数。笑贫不笑娼成了普世价值,而“宁做二奶,不嫁穷人”式的功利主义,更是弥漫于社会。也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之下,才有了“卖脸”、“卖跪”的创意。 个人的偶然行为背后,其实有着必然的社会诱因。或许,在我们对“卖脸者”进行批判的同时,也有基于自身行为的深刻反思。 “卖脸”的职业尝试让尊严变得空空荡荡,于个人如此,于社会同样如此,全社会都为之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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