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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需要法律执行升级□苑广阔 
201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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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需要法律执行升级□苑广阔 



  赶飞机前,突然接到一条短信,说“您的航班取消了,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为您办理退改签”。近期,国内有不少民航旅客都遭遇了此类骗局,其中有人被骗走了上万元。     (10月18日《现代快报》)
  从多家快递公司的大量快递单信息被公开出售,到一些连锁快捷酒店的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再到如今多家航空公司遭遇“泄露门”事件,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屡禁不绝。就航空旅客接到诈骗短信这个骗局来说,其高明之处在于骗子能够准确无误地报出旅客的真实姓名、航班班次、订单号等个人信息。也正是因为有了旅客的这些真实信息作为基础,所以接到诈骗短信的很多旅客都放松了警惕,以为航班取消是真的,所以才落入了骗子精心设置的陷阱,最终上当受骗。
  站在中航信系统和代理商的角度来看,应该积极进行内部排查,严格内部管理工作,采取各种方法提高旅客信息的保密力度,防止泄露事件的发生。如果真的出现了“内鬼”,那么就应该报警处理,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但现实案例告诉我们,仅仅依靠商家的自律自觉,很难真正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今年2月,《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出台,这是我国首个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标准。但是其最大的弱点是缺乏强制性,也无违反后的惩罚措施,现实作用有限。
  当可能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越来越广,泄露信息的手段也越来越五花八门,如果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款却不能及时升级,那么就很难谈得上真正的保护。只有当法律根据现实需要做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调整,把所有可能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和渠道都纳入法律的监管和惩罚范围之内,才有可能真正为公民的个人信息筑起一道安全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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