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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涤明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在这一百多公里的路上,执法的人员竟高达200人,两个人管一公里,财政无法承担全部费用,这两百人就只能是靠路吃路,上路罚款。 (11月1日央视) 执法经济,这个概念我们一点都不陌生。而执法经济在公众舆论的不断“严打”,各地各级监管部门不断严肃查处整顿,甚至“治理公路三乱”早就成为国家的一项任务的背景下,仍是如此“繁荣”,我们隔三差五就能听到拿执法权力“卖钱”的报道,必须反思:到底是“严肃处理”没有威慑力,所以不具“举一反三”之效,还是制度、体制上的问题不是目前的监管手段和舆论监督能够解决的? 向执法部门交了钱,不合法的就“合法”了,这是执法者在拿法律、拿管理卖钱。“管理卖钱”的最高境界当属“钓鱼执法”和“执法养鱼”,一些执法部门处罚违法并不是为了杜绝违法,而是纯粹的创收目的,而一旦违法现象彻底消失,执法部门便失去了来钱道,因此它们希望违法现象发生,越多越好。比较典型的现象是很多地区的色情服务业,一边是执法部门不断地扫黄,另一边则是,扫黄之后“黄事”又总能“春风吹又生”。其实地球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罚款创收,以罚养人,交警与司机明着说,你没有问题我也要罚你,因为我有罚款任务,这种情况并不是哪一个或几个地区独有。若说是谁发明了“管理卖钱”,几百年前的法国学者孟德斯鸠早就给出了答案:“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拿管理权力卖钱,是典型的滥用权力。滥权现象太多,什么办法都治不了、治不绝,根本问题是权力关不进笼子。 管理权一旦可以成为敛财的手段,不但注定了管理的无效,而且是管理部门越多,管理越无效,而被管理者的负担则越重。以公路治超来说,交警也管,路政也管,有些地方还设立了“专业”的治超办,结果是车主们逢神上贡,而超载却因此而愈演愈烈,超载没治好,公路运输成本却高到了不超载不赚钱的地步。 这种失范的权力如何规范?公路乱罚款的问题如何破解?我认为,依靠现行的上级监管下级,无法实现有效监督——公路“三乱”问题多年无解,且越来越严重,就是一个佐证。媒体监督看似管用,但究竟是“严肃处理”,还是做样子、走过场,抓小放大比如拿“临时工”替罪,还是会体制内说了算,自己人查自己人,老子查儿子。唯有引入横向监督、异体监督,才能解决同体监督无力无效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公路“三乱”也好,“管理卖钱”也罢,不是一个领域的问题,而是权力监督无力的问题之一,也就不可能单独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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