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审议中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规定,老板无正当理由不给员工加薪的,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罚款。(11月30日《新快报》) 对立法者来说,应当解决的问题是,一是如何让集体协商得到实现,要有制度安排和权利限制;二是如何补强员工的谈判能力,如何让工会组织等真正发挥作用。即使要给员工提供最基本的权利保障,让涨薪成为常态化和规律化,不断提高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才是真正的行政性引导。“不加薪就罚款”开了“法治”的倒车,属于非明智之举当慎重实施。□堂吉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