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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不应沦为戕害生命的私刑
问题疫苗事件,公众要一个端正的态度
超低分进面试难消公众疑虑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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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不应沦为戕害生命的私刑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人言可畏”那追魂夺命的负能量,着实让人倒吸一口凉气。于情、于理、于法,人肉搜索都不能“搜出人命”,只要肆意滋生无序和悲剧的土壤不改变,则每一次治理努力终会沦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结局。在防止悲剧重演的路上,需要每个人擦亮慧眼,去一次次善意澄清。
  12月3日,广东陆丰18岁的高中女生琪琪从桥上跃下身亡。前一天,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蔡某曾将监控视频截图发布到微博上,并配文称截图中的女孩是小偷,请求网友曝光其个人隐私。很快,琪琪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的同学和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12月8日,警方立案侦查后,将服装店主刑拘。       (本报今日A21版)
  从“人肉”微博发布到女孩殒命,不过只隔了短短一天时间,“人言可畏”那追魂夺命的负能量,着实让人倒吸一口凉气。虽然警方在立案侦查后,将嫌疑人刑拘,但这依然无法让公众感到些许安慰,相反,更多的隐忧却在心底浮现。在逝去的生命面前,每一个“人肉”死者个人信息的人,每一个表露鄙夷嘲讽的人,又何尝不是“凶手”?只要这片肆意滋生无序和悲剧的土壤不改变,那每一次社会治理的努力,终会沦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结局。
  仅仅是因为一件衣服的事,最终却演变成死亡的结果,这无论如何都太不应该、太过沉重。作为一名90后,嫌疑人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习惯于与网络为伴,遇事便会产生借助网络解决的“原始冲动”。嫌疑人发起这次人肉搜索,可能就是想寻回衣服或者泄私愤,而对于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则缺乏心理预估和应对能力,以至于局势失控,悲剧酿成之时,一切悔之晚矣。反观死者,强大的网络审判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千夫所指之下,因欠缺社会经验而束手无策,万般无奈只能“以死相避”。
  在这起事件中,一方面凸显了当事双方法律意识的淡薄。面对纠纷和矛盾,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结果走上了一条彼此都不适合的路。另一方面,也侧面印证了人肉搜索“灵光闪现”的暗示作用和无序的网络环境亟待治理的现状。可以说,在“表哥”、“天价烟”等反腐事件中,人肉搜索立下了“赫赫战功”,一时间甚至成为“反腐斗士”的代名词。在强大的舆论压力面前,“人肉”对象一旦被先入为主地贴上“恶标签”,则几无招架之力,再多解释也不过是“狡辩”,待当事者失去辩解的动力之后,误伤在所难免,人肉搜索也便成了别有用心者的私刑。
  观察人肉搜索的运作,不难发现其扮演了“网络通缉”和“网络示众”的双重拷问角色。在这个过程中,当事者无论是否被冤枉、是否真的有罪,其个人隐私都被“全方位、立体化、无死角”地翻了个底朝天,名誉和人格尊严碎了一地。而且,国家目前尚无法律提及人肉搜索,至于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也仅仅停留在原则性层面,缺乏全局统筹和可操作性,真正“摊上事儿了”,无奈鞭长莫及。
  在对此类事件的治理探索中,江苏徐州市曾在2009年6月出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率先向人肉搜索说不,但网友却并不领情,认为此举是在封杀网络监督。这一方面是公众出于维护言论自由的考量,但也说明在当前的网络舆论环境下,有关部门客观存在说服公众的大量“欠账”。如果将此类事件的妥善处置形成案例,一改往日刻板呆滞的“说教风”,以“寓教于事”的形式与公众交流,将心比心,相信能获得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
  于情、于理、于法,人肉搜索都不能“搜出人命”。俗话说“流言止于智者”,在防止悲剧重演的路上,需要每个人去擦亮慧眼,需要每个人一次次的善意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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