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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优待老人不该患得患失
推行阶梯水价有罚也该有奖
“贡献”究竟几何
对悲苦年终总结不必过度解读□刘和平 
“骗子多”的标签岂能随意乱贴□新华社记者 王自宸 
201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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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阶梯水价有罚也该有奖



  □吴应海 


  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发改委表示,阶梯水价主要目的是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不是让大家多掏水费。
           (1月3日新华社)
  “罚”字当头固然能遏制浪费现象,达到节约用水的效果。可这种措施只能对用水大户们起作用,让这部分人不敢随便多用水,而对于绝大多数用户而言,没有任何震慑力。因为这类用户的用水量一般都在基本用量以内,平时浪费一点儿水,根本不用担心会“享受”到阶梯水价。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占居民家庭用户总量80%之多的第一级用户,所蕴藏的节水总空间一点也不比大户们小。如果不能有效激发起这些用户的节水热情,听任第一级用户在基本用水量内进行浪费,显然有违推出“阶梯水价”的初衷,与节水理念不相符合。
  那如何让面广量大的第一级用户也参与到节水行动中,在不超过基本用水量的情况下主动节水呢?办法其实很简单,给予一点小奖励就行。一方面,如果用户月(年)实际用水量低于基本用水量达到一定值时,就在价格上给予一定优惠,用得越少优惠越大;另一方面,如果当月用水量比上月有所减少的,同样给予一定的奖励。这虽然只是几元钱的事,但意义不容小觑,它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节水行动。如此一来,不仅解决了奖金问题,还会让那些质疑实行阶梯水价就是变相提价的声音消失,可谓一箭双雕。
别对阶梯水价预设批评的靶子 □刘昌海 
  实行阶梯水价,好处至少有两点:一是可以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居民节约用水,节约水资源;二是对超额用水的富裕家庭提高水价,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劫富济贫”,有助于社会公平。
  “用水少的少负担,用水多的多负担”,这公平合理。阶梯水价和阶梯电价一样,是相对比较科学合理的收费机制,早就经过了实践的检验。在我国,截至2012年底,约50%地级以上的城市实施阶梯水价政策。在世界上,阶梯水价政策更是在很多发达国家早已实行。
  对于这样的政策,我们本应该举双手赞成。但有意思的是,“指导意见”一出,仍然有一些网友提出批评和质疑。网友对阶梯水价的担心,主要集中在会不会涨价,定价机制是不是合理等方面。
  但总体而言,阶梯水价是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的成熟办法,我们理应无条件支持。如果预设一个靶子就开火,只会对这一政策的实行造成负面影响,最终伤害的是我们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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