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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落地,需监管给力 |
□新华社记者 刘元旭 乌梦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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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跃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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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这一公民法定权益时隔两年后,再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1994年颁布劳动法至今,“看上去很美”的带薪休假制度已经喊了20年,但对于许多人来说仍然只是“纸上权利”。 其实,很多人需要面对的除了“想休没有假”,还有“有假不敢休”的问题。虽然带薪休年假已有具体法规和操作细则保障,但一些单位依然屡屡出现“选择性失明”,甚至想方设法规避。合法权益屡遭侵害背后,“浅层”原因在于,对于侵害法定休假权行为的处罚没有达到令用人单位敬畏的程度。而“深层”原因则在于监管“肌无力”。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要多管齐下,监管不可或缺。靠职工自身努力争取,落实带薪休假难度很大,最需要的是加大监管力度和违规惩罚力度,以刚性的约束为落实好带薪休假提供有力的配套保障。只有制度真正落实了,让每一个劳动者敢休假、休好假,带薪休假才不会沦为“少数人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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