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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我们在行动
201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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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我们在行动



我市两例典型维权案例
  3月11日下午,潍坊市工商局公布了2013年全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其中,我市共有两案例名列其中。
案例一:
购物莫名遭伤害 维权获赔三万九

  2013年1月29日,李女士在安丘市某大型商场购物时,被商场西门一扇突然倒塌的玻璃门砸伤,致使李女士当场倒地昏迷。共住院治疗33天,医疗费用19717.29元。4月20日,李女士投诉到安丘市消协,要求商场给予一定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场未在存有危险因素的玻璃门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应对李女士受伤负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商场全额承担李女士住院治疗费用,并赔偿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2万元。
案例二:
化肥纠纷起争端 农民受损获赔偿

  2013年4月11日,王某到安丘市消协投诉,他在3月份从该市景芝镇一农资专卖店购买了北京某品牌硝酸铵钙化肥35袋,每袋价值92元。施用后发现农作物长势明显不好,怀疑化肥有质量问题,遂找到经营者李某要求其给予说法并予以赔偿。经调查取证,安丘市消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李某一次性补偿王某损失17000元。

今年消费维权五大重点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4年的年主题为“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今年,安丘将做好一系列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确定五大重点。
  据介绍,我市将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的年主题,重点做好一系列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首先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其次采取新《消法》亮点解读、权威信息发布、行业侵权短片揭秘等形式,宣传普及新《消法》;再次开展网上3·15活动,重点围绕消费者关注的热点消费领域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在线点评、解答消费者投诉和咨询;针对消费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消费陷阱,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积极引导消费。四是联合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重点商品服务领域进行监督检查,提升重点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质量。五是开展汽车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消费调查、电动自行车消费调查、金融服务消费体验等消费调查体验活动;特别针对旅游、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深入开展格式合同点评活动,促进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行业提高服务水平。
去年挽回损失160万元
  去年我市工商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处理投诉力度,一年来,狠抓了处理投诉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截止到年底,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2798起,处结2791起,处结率达99.7%,处结市长转办电话投诉案件26起,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5.3万元。
  积极构建投诉对接联动机制。安丘市工商局、安丘市消协与全市31个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建立了投诉对接联动机制。安丘市工商局公开2部申诉举报电话:12315、4369315;安丘市消协新开通1部消费者投诉电话:4312315。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分别公开1部投诉对接联动电话,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等专门处理市工商局、市消协转办的涉及本部门、本行业职能职责的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案件,加强部门联动。
本报记者 李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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