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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到央行下发的《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与发展,与电子商务的进程密不可分,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许多迹象表明,电子商务升级为网络金融已经“不差钱”,差的是市场地位。此番第三方支付管理的意见草案若最终得以施行,则第三方支付转账和金融业务将受到很大影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提醒我们要用更加积极和主动的观点去看待它。对于第三方支付,不妨首先赋予其与银行业平等的地位,然后立足于推动其与银行业平等竞争与合作,据此建立市场规则、利益调节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实现银行、电商与消费者的“三赢”。 (3月17日《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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