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给予一定照顾加分。 中高考制度本该是对每个考生机会均等。把为见义勇为者子女“加分”引入考试制度,有损公共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公平性。将道德行为明码标价,随意拿分送人,对其他考生也是一种不公。 就技术层面而言,“加分”的规定也没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比如,“见义勇为”的标准如何确定?这个制度反而有可能导致作假行为,那就与初衷更南辕北辙了。 (3月21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