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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本报综合消息 3月21日下午,省住建厅召开《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宣贯座谈会。《办法》规定要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分类投放、专业收运、统一处置,并将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条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办法》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所称的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等废弃物,不包括城乡居民家庭产生的餐厨垃圾。 省住建厅副厅长耿庆海说,目前山东省设区城市餐厨废弃物产生量约为每天2100-2600吨。“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拟投资15.28亿元,计划建设17座包括收集运输设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在内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总处理规模为每天2500吨。目前,青岛和潍坊两市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已经在正式运行,其他地市的工程目前也在建设中。 根据《办法》,擅自收、集、运和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将被禁止。环卫主管部门将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的方式,从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并签订经营协议。 耿庆海表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处罚。 为弥补餐饮单位出售废弃食用油脂的部分收益,我省将对餐厨废弃物生产单位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实行有偿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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