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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起纠纷,学生在宿舍被打 |
律师表示校方属监管不力,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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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儿子宿舍内被群殴 21日上午,市民肖先生向记者反映,目前就读于山东工业技师学院的17岁儿子在学校宿舍被群殴,导致脊椎下部出现裂纹,手术费、医药费花了接近3万元。如今,十多天过去了,校方一直没有妥善处理。 “上周二下午4时50分左右,孩子跟三四个同学在宿舍,不料冲进来十五六名学生,有的用拖把有的用凳子,把我孩子给打了。”肖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并不是没有缘由。早在半个月前,儿子与一女同学并肩而行,不料被一名同学拍照,儿子在要求对方删除照片时发生了争执也动了手脚。 据肖先生介绍,矛盾双方在此后又发生一次冲突。不过,肖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该同学会纠集一大群同学群殴自己的儿子。 学校 等待警方处理结果 21日中午,记者来到山东工业技师学院了解事情的始末。 “两个学生在以前就有过两次过节,学校方面也及时进行了调解。”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学生工作处李处长向记者介绍,“学校找到打人的同学并通知其家长,家长们同意赔偿,并托校方将8000元送到肖同学家长手里,但是肖同学家长让学校先赔偿医药费。” 李处长告诉记者,目前肖同学家长已经报案,潍城公安分局浮烟山派出所也已立案调查,具体赔偿事宜要等到派出所的调查结果出来以后,根据具体责任认定进行相应赔偿。“学校不是在逃避责任,等派出所处理结果出来之后,我们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 学校属监管不力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表示,该事件的主要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承担,因侵权人未年满18岁,所以由其监护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被侵权人是在学校宿舍内受伤,对于学校而言,属于教育监管不力,也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李廷辉 魏慧敏 “孩子在学校被围殴导致脊椎下部开裂,动手术花了接近3万元,学校一直不给解决。”3月21日,市民肖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的儿子在校期间意外受伤,校方未尽到相应监管责任和赔偿责任。对此,校方表示,由于该事件已被立案,还要等待警方具体处理结果。律师表示,主要赔偿责任由侵权人监护方承担,学校属于监管不力,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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