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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全国不动产登记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将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早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就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七年博弈,中国市场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利益拉锯。在楼市刺激、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之下,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也集中爆发。当然,自下而上的倒逼也促使决策层的整合与改革。 正因如此,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间表看似有三四年的缓冲,其实比任何时候都实实在在。当法制在权力要素的责任意识之下奉行法治为民原则,权利要义就从制度上得以充分尊重和保全。 必须指出,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完善的过程中,反腐和官员财产公开可以作为舆论倒逼治理转型和制度完善的武器。但当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以后,其主要作用应是维护公民合法的不动产权利。(3月29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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