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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商报》报道 3月28日,记者从省编办获悉,为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经省编委批准,将原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职责划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确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整合,1月印发实施方案,对整合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整合后的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暂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待国家明确主管部门后,再作相应调整。同时,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从原省卫生厅机关划转了部分行政编制和工作人员,调整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机构设置,加强了相关工作力量。新组建的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医疗行业和市场的监管,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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