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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
今年3月,南方某市官员调整,多名担任正职的处级干部被撤职,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是“裸官”。内部人士透露,官方给他们两种选择,要么退休,要么把家人迁回国内。 (4月14日《西宁晚报》) “裸官”意味着其家属都已移民国外,或者配偶和子女虽然还在国内,但已经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随时都可能离开。导致“裸官”对国内的牵挂甚少,甚至身在曹营心在汉,做出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特别是高级别官员,本身就位高权重,掌控着所在部门的核心权力,对部分政策和决策拥有决定权,更应该对其身份予以限制,避免“裸官”掌权现象。 “裸官”对社会和国家的危害之大,已有无数现实例子佐证,每年都有部分落马官员,被曝出是“裸官”。虽不是所有“裸官”都贪腐,但贪官里的“裸官”占比越来越大,不能不让人警惕。因此,在现阶段反腐形势严峻时期,在反腐机制尚需完善之际,治理“裸官”就显得尤其重要。 当然,治“裸官”只是反腐的其中一项,从社会发展的未来趋势看,只有依靠制度反腐,依法将权力锁在笼子里,提高腐败成本,让官员不敢贪腐,才是真正的治本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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