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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消防局微博“@中国消防”转发网上一幅照片:一名消防员抱着一个从阀门处往外喷火的煤气罐冲出火场。网友为他的勇敢点赞,取名“抱火哥”。 “抱火哥”名叫皇甫江武,是武汉消防支队徐东路中队合同制消防员。有网友针对皇甫江武合同制消防员的身份玩起了幽默,他们跟帖说“临时工”。 如此调侃似乎有失厚道。不过,不能不说这样的幽默是抓住时机,对过往的一些官方表态进行了调侃。一些执法部门有着“临时工卸责法”的老毛病,每当他们的执法人员违反执法程序,造成恶劣影响时,有关部门都会回答是“临时工”。那么,当消防战士中出现了一个救火英雄,而他恰恰是一个合同制的消防员时,人们有理由说:临时工成了英雄,当然也不是单位的成绩和荣誉了。 从理论上说,一个单位的临时工执法都是代表了这个单位。他出了问题,单位要担责,部门形象会因此减分;他成为英雄,单位有荣誉,部门形象也会加分,不应该“见问题就让,见荣誉就上”。 (4月19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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