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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部门失职,凭啥折腾百姓
车辆“限外令”几多懒政拷问
刑拘行人是警示
被撞入刑需慎重
观点PK
201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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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入刑需慎重



  □范子军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此,定性行人“交通肇事罪”显然有失妥当。尽管李某没有及时报警并采取积极救助行动,而且离开现场躲避,对老人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倘若就此定性其犯罪,显然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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