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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派发红包别成东施效颦
水不合格,监管合格吗□舒圣祥 
速成的“中国学”难有成就□堂吉伟德 
别打医学旗号强卖“待产包”
对虐待儿童恶行不能没“法”可管
孩子认“霸道”打了大人脸□苑广阔 
201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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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虐待儿童恶行不能没“法”可管



  针对近日沸沸扬扬的北京威斯顿润泽幼儿园教师长期踢打幼儿事件,目前警方作出处理,对当事老师行政拘留14日,罚款500元。对此,愤怒的家长大失所望,也让网络舆情一片唏嘘。
  社会可以宣泄要求重处虐待儿童者的情绪,公安机关却要依据法律处罚。2012年,温岭幼儿园老师虐童案震惊全国,最后也同样是以寻衅滋事罪、拘留15日结案。虽然社会不满意,但这本身并没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公安机关想严惩却找不到适用的刑法,只能以治安条例处罚;真正要反思的是,伤害儿童恶性事件频发,却陷入没“法”管的尴尬。
  媒体经常盘点西方国家在伤害孩子上的零容忍,父母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国外法律不一定适合我们的国情,却值得借鉴。尽快弥补漏洞,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这是兑现保护下一代承诺必须补上的一课。    (5月6日《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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