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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松绑”是把双刃剑
“看不到红绿灯”考验细节关怀
开放机关停车场,不只是方便
房管局开办房企,被逼的?□司马童 
不怕涨价怕听证“被代表”
对劣质品光消费警示不够
201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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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松绑”是把双刃剑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所谓的低价药退市,退的也只是“低价”,而非“药”。此番发改委刺激药企积极性的新招,亮出的实则是一把双刃剑:限价之时尚漏洞百出,一旦放开,极有可能顺势转为药商的另一场狂欢,患者依然无法享受“低价福利”。拜托,这一剑千万别刺偏了,气若游丝的低价药,实在伤不起了。
  5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0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对因成本、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具体品种日均费用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进入或退出低价药品清单。
       (本报今日A21版)
  治疗蛔虫病的嘎嘣脆的“宝塔糖”,更多地已经停留在了记忆中;曾经的消炎良药,只有几元钱一瓶的青霉素,已几乎绝迹;而每片仅几分钱,用于治疗心衰的地高辛等急救用药,也悄无声息地从医院药架上撤了下来……这就是众多“没广告,有疗效”的低价药身处的窘境。而这也和同样饱受诟病的“过度医疗”一起,成为患者不得不承受的尴尬和苦楚。
  经过长期临床检验,低价药的疗效绝对没有问题,更深得医患双方的信任。但如此经典的低价药为何就一点点地消失了呢?利益在作祟。很多“老字号”低价药虽然疗效显著,但由于利润空间太小,医疗机构和药店等都缺乏经营销售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低价药隐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高价药“打压”的结果。在医药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无论是各路医药经销商,还是医院,明显更青睐那些利润高、价格贵的药品。
  此外,作为我国基本医保目录品种的主要生产者和供应者,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企业等相比,存在诸多掣肘因素。一方面是原材料成本不断攀升,另一方面则是这些经典低价药的出厂价已动辄十几年没有增加,且不说利润,连收回成本都很难。若非因政策的制约而“拆东墙补西墙”勉力维持,怕是早就放弃这块已是鸡肋的“阵地”了。至于少了“义务”制约的完全市场化的民营医药公司,更是缺乏低价药的生产动力。多方排挤之下,低价药似乎只剩下“退出”这一条死路。
  可事情果真如此吗?非也!事实上,低价药退市,退的也只是“低价”,而非“药”。很多低价药往往是成分不变,只不过换个包装,价格就会立马翻上好几倍。靠着患者不知情的“优势”,药厂和药商把这种“障眼法”玩得那叫一个眼花缭乱。对此,著名呼吸病学专家钟南山院士就曾予以炮轰:“同一种药有十几到几十个名字,单价从几毛钱到几十元不等,我搞了40多年的医,有时都弄不明白。”足见“药品乱象”这潭水,那可不是一般的深。
  此番发改委有条件地为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脱帽”,把定价权还给企业、还给市场,以利润空间的提升来换取药企生产的积极性,笔者完全可以理解其“曲线帮患者”的民生诉求,但这又何尝不是一把双刃剑?限价之时尚漏洞百出,一旦放开,极有可能顺势转为药品产销者的另一场狂欢,导致患者依然无法享受“低价福利”。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落实低价药品清单进入和退出机制,让低价药真正保持低价,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防范药企滥用定价权,对违规企业,应开出重磅罚单,保持威慑力。
  希望这把双刃剑能舞好,就此斩去附着在低价药身上的诸多毒瘤,更要时刻留神别刺偏,别忘了,已是气若游丝的低价药,实在是伤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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