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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各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规模可能已突破万亿元。然而,由于制度设计的桎梏,在全国范围内,这笔资金的使用率却并不高,大量资金长期“沉睡”在银行账户中。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若需要使用,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同时,还必须满足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实际操作中,虽然业主对维修资金普遍很重视,但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承担义务的意识却十分欠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较突出。 面对已经暴露出的房屋“养老金”使用问题,过度依赖“特事特办”并非治本之策,根本上要尽快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更加规范化、便捷化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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