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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医院是不能销售保健品的,医院的收费项目也有明确的规定,保健品不在其中。不过在深圳宝安妇幼保健院,却有一个“材料部”,不对外营业,只能凭医生开出的单据向孕妇、病人销售保健品,比市场价格还要贵。 一方面,“材料部”看起来是医院的一个部门,开单盖章推荐购买保健品的是医生,营业员穿白大褂,电脑小票上印着“宝安妇幼保健院”。另一方面,似乎又不属于医院。孕妇要求刷医保卡,被告知这里跟医院的缴费系统是分开的,刷卡后拿到的票据上印着的商户名字叫“深圳市五洲通达商贸有限公司”。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门口不是有“材料部”和“便民服务处”两块牌子吗?当向孕妇推销保健品时,他们就作为医院部门获取孕妇信任。但如果有人较真起来,他们就否认属于医院。另一种情况是,“五洲通达商贸有限公司”和医院有金钱关系。不过就这几种可能,还有啥好狡辩的呢? (6月1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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