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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枫逸
近日,河南新安一名公车司机不到一年骗取公款47万被判10年6个月的消息,使公车司机这个特殊群体引发众人关注。有媒体报道称,一些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领导司机变成了“司机领导”,开始参与甚至主导某些腐败犯罪,成为一种新的腐败群体。 (6月12日《新京报》) 继“夫人腐败”、“子女腐败”、“秘书腐败”之后,专车司机参与腐败犯罪的现象逐渐进入公众视野,被称为腐败“新变种”。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司机腐败“新疾”同样根在权力失控“旧症”。司机本来是一种没有任何公权力的职业,只因某些领导的权力太大,且得不到有效监督,从而派生出众多权力“代理人”。司机正是通过分享领导权力进入到既得利益者行列,既扮演领导“贪腐掮客”的角色,更顺手牵羊为自己谋利。 对于司机腐败,有专家建议“不要设专职司机,避免专职司机和领导建立人身依附关系”,还有的则把希望寄托于公车改革,铲除司机腐败的土壤,但这些都是治标。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权力失控“旧症”还会滋生出更多“新疾”。 历史研究者吴钩提出了“隐权力”的概念,“隐权力并非由科层结构设定,而是由人情关系创造出来的。它既不受正式权力结构的层级限制,又可以随意越过正式权力的横向边界。”从秘书腐败、子女腐败到司机腐败,都是隐权力在作祟。对于领导“身边人”腐败现象,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隐权力和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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