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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认错不担责,诚意何在?
司机腐败“新疾”根在权力失控“旧症”
“乒乓公招”真相不能“无可奉告”
201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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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公招”真相不能“无可奉告”
  6月11日,有网友发现,在黑龙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名单里,报考哈尔滨市呼兰区地税局基层分局的专业要求一栏上,赫然写着“体育、体育学、运动训练”,备注注明“哈尔滨市户口或哈尔滨生源,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裁判,具有乒乓球高级技能职业资格”。网友吐槽:“你是想让孔令辉回家吗?”    (6月12日《南方都市报》)



  □汪昌莲 
  为了丰富机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地税局在招考公务员时,优先考虑文体特长生,并无不妥。问题是,其在专业要求上,仅限于“体育、体育学、运动训练”,存在专业歧视之嫌。然而,如果这是附加条件,也就罢了,关键这是首要条件,而且是唯一条件,让人们不得不质疑这又是一种形式的“萝卜招聘”。
  先看地税局设置的公招门槛,带有强烈的排他性——限“乒乓球项目国家一级裁判”,不仅排除了其他体育项目,而且排除了“国家一级裁判”以下的考生;特别是要求“具有乒乓球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苛刻之下暗藏玄机。将上述这些苛刻条件集于一身的考生,不仅屈指可数,更有可能独一无二。也就是说,招谁已经“内定”。为了给权力自肥披上“程序合法”的外衣,公招方才炮制出了这个“乒乓公招”。显然,公招方低估了群众监督的洞察力,网友一眼就看出了其“明招暗定”的伎俩,而这个雷人的公招条件,其实就是一个“萝卜公招”的“告白书”。
  “乒乓公招”的职位被取消,也许是一种巧合,然而,“乒乓公招”的真相不能“无可奉告”。对于这次公招中可能出现的任何腐败或渎职行为,有关部门应启动问责机制,坚决打击,严惩不怠。特别是,“萝卜公招”频现,值得各地反思。公招应严格限制拖泥带水的“自选动作”,不给违规操作预留空间。比如,除特殊职位外,任何招录单位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如身份、性别、学历性质、身体条件、文体特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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