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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33辆多次违法的车辆,其中,眉县城区综合管理执法办公室所属的一辆公车5年多来交通违法达151次。眉县市容园林局回应称,情况属实,对违法司机已辞退。 为何连交警也得对这辆公车“敬畏三分,手下留情”?只因为种种现实利害的制约及考虑,对权力系统中其他分子的违法违章行为往往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看僧面看佛面”,因“山不转水转,人生何处不相逢”,寄希望于“利益互惠,来日方长”。 交警部门若拉不下情面,坚持不了原则,稍稍遇见“硬骨头”只能靠媒体、网友,不如“回家卖红薯”。实权部门再牛也牛不过法律,牛不过“公平公正、依法办事”。所以,5年交通违法151次,归根结底还是在于交警部门常常“知难而退”、“有法不依”、“私心过重”。庸俗风气亟待破除,公车司机被辞退,纵容违章的交警为何能免责? (6月23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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