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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起,广西南宁交警部门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了新的教育处罚方式:对于被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车主要么被罚款,要么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学习以及1小时的路面站岗体验活动,通过学习让车主明白自己哪里违法。 相比传统的处罚方式,“换位体验”不仅让违法者明白自己哪里违法,还能使他们明白违法的后果。通过“换位体验”亲身体悟和感受,违法者受到的直观教育比单纯接受罚款要深刻得多。 “换位体验”的处罚方式,是执法手段的一次细微改变,带来的结果却是多赢的。“换位体验”的教育处罚方式,也是一种柔性化执法,是站在民众利益角度换位思考,相比单纯罚款,更能取得民众理解和支持。从而有效避免了“执法对抗”,不仅执法效果好,而且增强了执法公信力,对执法者形象的提升大有裨益。 (7月11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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