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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川
持刀恐吓,如此公然挑衅法律,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已涉嫌犯罪,可惜的是,对这样的挑衅,执法部门却将其理解成了现任和前任之间的个人恩怨,而只是口头警告和训诫,如此“和稀泥”式的调解,到底是真想追查问题,还是想掩盖问题?抑或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从这点说,居委会用张贴告示的形式,既有无奈妥协,也彰显一种智慧,这何尝不是变相对某些执法部门的“办事效率”提出委婉的批评呢? 对于该事件,笔者提两个建议。其一,要让居委会干部脱离生活恐惧,好好为民办事,那就老老实实用法律主持公道,尽快还他们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其二,为官者想要生活得问心无愧,而不是阴暗心虚,那就勤扫内心,别惹尘埃。法制社会里,无论是“苍蝇”抑或“老虎”,欠债迟早都是要还的,真正该“追杀”的仇人,正是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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