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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陶小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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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9岁的徐青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近日,被“啃老”长达7年的父母将其诉至北京海淀法院。法官认为,父母没义务养“啃老族”。(7月30日《京华时报》) 像徐青一样“恶意啃老”的绝非个案,虽然像徐青父母一样运用法律的手段,对“啃老”说不的并不多见。个案父母的主张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表明一方面父母有对子女“啃老”说不的权利;另一方面法律的惩处与教育功能,还能弥补道德与伦理的短板,帮助兜牢底线。 诉诸法律“拒啃”超越个案意义。个案从标本的角度,注解了立法的必要性。廓清亲情伦理,划出代际间经济关系的界线,既有助于保护老人权益,也有助矫正父母的财产都是子女的,子女有权无条件享受的社会观念,树立家庭亲情与经济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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