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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子房云云盗窃作案8起,但只追究了6起,另外两起盗窃了两名官员家几十万元的购物卡,她本想“举报立功”,可判决书并未提及这两起案件。 “偷官不算偷”,最让人费解的是,当地警方承认“偷官案确实存在”,但检察院却称“未接到”案子。这从司法程序上看,似乎有违常识。由此可见,“偷官员”不立案、不追究,这究竟是成全了小偷,还是成全了被偷的官员?毕竟,现实生活中,因“意外”牵扯出来的贪官“花样繁多”,如楼房塌出的贪官、豪赌输出的贪官、肇事追出的贪官、情妇抖出的贪官……这些意外,在让贪官原形毕露的同时,也让相关监管部门颜面尽失。在此语境下,不妨将“偷官不算偷”视作一封检举信,既检举被偷官员的腐败,也检举相关司法机关的渎职。 (7月30日《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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