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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孩子出生后是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到底用不用政府插手?这是奖励“子随母姓”一事的核心之问。照此下去,难保不会再搞出个奖励“倒插门”之类的东西出来。当地政府为了创新而创新,沉迷于“噱头意识”,将严肃的社会问题简单化、歪曲化、庸俗化,显然无法唤醒社会性别平等意识。 传统观念中只有男性才可以传承姓氏,延续香火,因此新生儿出生后取名字基本都会随父亲的姓氏。不过,在安徽合肥长丰县,新生儿若随母亲姓的家庭,可获得1000元奖励。目前,该县下塘镇、左店乡、朱巷镇等乡镇,已经有30户新生儿家庭主动申请了新生子女随母姓。 (本报今日A16版) 孩子出生后是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到底用不用政府插手?这是奖励“子随母姓”一事的核心之问。当地政府喊出“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这种乍一听无比高大上的口号,似乎一下子把自个儿拱上了“徐图千秋大业,功在万世子孙”的高位,也为其动用公帑戴上了“正当合理”的高帽。但在舆论如潮的质疑声中,它还是露出了想当然、“拍脑袋”的狐狸尾巴。 不可否认,在社会越来越趋向开明、开放的背景下,尽管眼下“子随父姓”的观念仍占多数,但与此同时,夫妻双方及其家长对“随母姓”也越来越容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这一点法律上也予以明确,《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如此,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面前,当地政府横插一杠子,以金钱鼓励“子随母姓”,是假装法盲呢,还是陶醉于做“法盲”? 除了在法律路径上行不通外,公权部门动用财政干涉公民姓氏自由,未尝不是公权力越位的表现。谁都知道,孩子姓甚名谁完全是家事、私事,虽然当地的试点并未采取“霸王硬上弓”的方式,但这1000元的奖励却像“没事找事”一样,也许会挑起一个乃至多个家庭的“内斗”,引发不和谐后果,这像极了那些倒逼人们为了多得一点补偿款不惜离婚的蹩脚政策。作为政府部门,倡导男女平等,自是其职责所在,但前提是必须谨守权力边界。反观当地政府“重赏激励”的做法,明显已经越过了“雷池”一大步,落入权力失范的窠臼。 再说道说道这1000元奖励款,花得已然不明不白,来得何尝不也是稀里糊涂?试问,这笔钱是从哪一项财政预算中列支?是否征得了纳税人的同意?这种钱又会不会对“子随父姓”者构成歧视,人为制造新的社会不公?难不成这钱花上瘾了,还会再搞出个奖励“倒插门”之类的东西出来? 客观地说,“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诉求,与尊重国人的姓氏传统并不矛盾,这在世界范围内是共通的,也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自然选择。要平衡男女性别比,完成“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这一命题,必须把市场化条件下人口的大规模流动等因素考虑在内。一县之域纵然再大,也难当这等“扭转乾坤”的大任,而纵然靠非常手段取得了一点成绩,也会在全局未得改观的现实中“被平均”、被淹没。 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觉醒,除了科学合理有效的宣传提倡外,根本上还在于推进男女权利的平等,比如通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化解就业歧视,尤其是解决公民养老的后顾之忧等等现实问题来实现,而非为了创新而创新,习惯于“噱头意识”,将严肃的社会问题简单化、歪曲化、庸俗化。这才是政府与社会最应该共同促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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