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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并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农民工,要逐步让他们成为城市“新市民”,享受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不能把他们视为城市“二等公民”。 让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城市管理者就应该实施农民工融入的社会计划。要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农民工的风尚,形成关注、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应该说,户籍制度的改革在制度和法律上为农民工的平等社会地位和尊重提供了现实的可能。 目前,全国有2亿多农民工进入城市工作。他们应该得到社会的敬重。城市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接纳、认同、帮助农民工,为改善农民工生活状况多做些实事。接纳农民工融为“新市民”,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城市的胸襟和关怀,同时影响着城市未来的发展进程。 (8月1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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