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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咸宁市质监局纤维检验局局长张志宏,对于省市县三级机构反复检测企业产品作出解释:“因为我毕竟要吃饱肚子去工作呀。” 既已被认定违规,恐怕该局以后不敢再滥收费了。可是,滥收费一事不能到此为止。根据咸宁《纤维局2014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该局今年需完成业务收入500万元。超额部分按40%奖励,未完成部分差1万元扣全年绩效工资3%。此规定是怎么出台的?在电视问政之前,上级主管部门就没发现? 当质检部门有一个吃不饱的大肚子,如何能把住质量关呢?当务之急,还是先把这个目标责任制的文件废止了吧。 (8月28日《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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