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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一组照片显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因受患者家属“围攻”,在办公区域墙上拉起横幅,写着“严惩打人凶手,还我尊严”等标语,旁边还有一块“妇产科停业”的牌子。 (9月24日中国之声) 公立医院不是私人开的,不是谁说停业就可以停业的,也不能因为有人“闹”就停业。公立医院是公器,医院停业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谁也无权擅自作出这样的决定,更不能挟私情以停业,靠裹挟公众的健康权达到维权的目的。再说,因为极少数人“闹”,医院科室就停业休息,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也伤害了其他患者的感情,耽误了其他患者的及时治疗,如何面对前来就诊的患者的信任?笔者认为,医院科室为了“维权”擅自停业,也是一种“闹”,丧失了医德底线,为公众所不能接受。 因此,笔者认为,不论是患者,还是医生,凡是发生纠纷,维权的合法途径包括请行政调解、走司法渠道,都是可行的,也是走得通的。执法部门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裁判员,不论是对“医闹”,还是对“反医闹”,只要违法,都要严惩不贷,而不是看谁“闹”得凶就害怕谁、偏向谁,搞折中、和稀泥,把法制抛在一边,求得暂时的稳定,这不但令法治蒙羞,也无法真正维护正常的医患关系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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