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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农民工不能有“施舍”思想□新华社记者 赵宇航 罗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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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9月30日新华社) 客观地说,各级政府近年来在服务农民工方面的确做了不少工作,不过,农民工进城落户、农民工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带着走等他们更加迫切的需求,对他们而言依然是“难于上青天”。 作为城市的建设者,农民工理应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嘴上喊着重视农民工的权益,实际上总是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农民工,在服务农民工方面缺少应有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甚至把本应给予他们的服务看成一种施舍。 农民工所受到的非公正待遇问题,有着特殊的历史原因,解决起来也决非易事,但这不应成为久拖不决的理由。农民工不应是城市的过客,而应成为城市的主人。让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多惠及广大农民工,这是各级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进一步深化改革,突破制度瓶颈,更加人性化地处理农民工所关心的问题,帮助广大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让他们早些享受到应有的权利,让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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