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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灏
上次雾霾散去刚一周,10月18日下午起,京津冀地区再次雾霾笼罩。 (10月19日新华社) 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31个省(区、市)与环保部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立下治霾军令状。一年时间过去,雾霾仍不断出现。但比雾霾来袭更让人担忧的,是部分地方政府部门面对雾霾“英雄气短”。 环保部近日针对上次京津冀地区雾霾的督查结果显示,虽然京津冀相关城市均按要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但仍然有不少问题:一些地区应急工作形式大于内容,难以满足应急要求;应急机制不顺畅,个别地方政府在应急工作开展和部门联动上无实质性举措;机动车限行等部分涉及民生的应急措施难以完全落实;应急响应迟缓滞后;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这一督查结果充分反映出地方政府部门在应急工作上是否有为、善为。如果雾霾到来政府部门仍无动于衷、束手无策或者手忙脚乱,最后总是“等风来”,难免让人怀疑这些地方政府部门治理雾霾、减轻污染的决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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