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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受千家万户关切的反家庭暴力工作也迈出实质性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今日A22版) 反家暴,解决认识当为基础,因为传统世俗的强大,既成了家暴产生的源头,也成为反家暴最大的阻力。可怕的是,一些在国外生活了多年的年轻父母,依然对传统的棍棒式教育情有独钟,更多的人认为,“自己也是这么成长起来的”,因而也就对家暴现象见怪不怪。连拳打脚踢的硬暴力都还有极大的生存空间,至于“长期打冷战,互不说话,漠不关心”的“冷家暴”,更是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若不能解决认识问题,将家暴作为权利保护的自觉行动和社会共识,那么反家暴就可能没有基础保障,一切立法之善也都会被架空。 有人指出,反家暴立法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标准问题,二是证据问题,三是救助问题,但归纳起来都是一个认识问题,什么是家暴,如何处理和防止家暴,如何介入和干预等等,都必须对家暴有着明确的认识,并以此作为前提。只有充分认识到家庭暴力不是私人和家庭之事,而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和重要任务,反家暴才能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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