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一封“大理照光寺寺僧公开致歉书”引发网友热议。“致歉书”称因申请修消防通道未果,此前在网上留言求助,给有关部门带来许多麻烦,故而致歉。 点评:一方面,正常的报批、审批程序和保护管理条例必然要遵守,如果寺庙私自修路确实违规自然要依法依规处理;另一方面,政府作为服务部门,对一些合理诉求也应当予以足够重视。在网络信息社会,积极表达个人意愿也并不为过,但其根本应建立在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