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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评选表彰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和20名“优秀大学生创业者” 本报讯 为进一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激发全市大学生创业热情,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驻潍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潍坊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10名,“优秀大学生创业者”20名。 参选者需要满足以下评选条件: 参评人原则上为近5年以来毕业且在我市进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参评企业以零起点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为主,所创办企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企业文明经营,管理规范,与员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薪酬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按时发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社会公益事业;遵纪守法,不偷税漏税,无诈骗等违法犯罪记录,被社会和员工所认可,企业信用良好。 评选程序及日程: 12月22日-29日为组织推荐阶段。申请评选的已毕业大学生创业者可与注册企业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报名,未毕业大学生创业者可与所在院校联系报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各高等院校负责推荐材料的上报工作。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推荐2-3名候选人,每所高校推荐1-2名候选人,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增加,于12月29日前上报推荐材料。 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9日进行初选。对上报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30名潍坊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入围名单。 2015年1月12日-16日为社会公示阶段。通过市内主要媒体、网络平台刊登宣传入围者事迹,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发动社会广泛参与,扩大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期间,在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将30名入围者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开辟投票栏,按照投票规则进行社会公开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15年1月19日-23日确定人选。将邀请专家、评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对30位入围人员进行评选。根据专家票和网络人气票的投票结果,确定10名潍坊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人选,其余20名将获得潍坊市“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称号。 本次活动评选结果将由市政府同意公布表彰,还将在一段时间内,集中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新闻媒体,对潍坊市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的先进事迹进行后续宣传报道,并在各县市区和各高校进行宣讲活动。 材料报送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616号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21楼2101办公室。 联系人:高建明 孙希玉 联系电话:0536-8205899 查询相关通知,报名者还可以登录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wfjyfw.com)。 (记者 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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