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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安全致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幼儿)家长: 您好!学生(幼儿)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幼儿)和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上的机动车、电动车等车辆大量增加,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幼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希望家长们与各学校(幼儿园)携手配合共同筑起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的长城。在此,我们向全市学生(幼儿)家长们公开致信,衷心希望你们在关心孩子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下班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家中有老人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避让车辆,以防交通事故发生。尽量避免由年老体弱的祖辈家长接送孩子。 二、幼儿园孩子入园应坚持就近入园、家长接送的原则。入园幼儿原则上一律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车辆的,应当乘坐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坚决杜绝让孩子乘坐面包车、商务车等非标准接送车辆。 三、安全乘坐标准接送校车。中小学生需要乘坐校车的要选择证件、设备齐全的标准校车,并与校车服务提供者(承租者)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家长要严格按照校车运营时间接送学生,上学时将孩子送至候车地点,交给随车照管人员后离开,放学时提前到站点等候,陪同孩子回家,不要让孩子在马路上聚集、打闹、逗留。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有秩序的上下车,上车后要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在车内走动打闹,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乘车时,家长要提前打电话告知随车照管人员或驾驶员。 四、严禁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家长要坚决杜绝让孩子乘坐超速超员车辆,无牌无证车辆,拼改装、报废车辆;不乘坐不具备所驾车型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驾驶员酒后驾驶的机动车辆,不乘坐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无运营资质的车辆。 五、文明自驾接送学生(幼儿)。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们请自觉守法驾驶,把车辆有秩序的停在校旁、路两侧或其他学校规定的区域。学校门口为禁停车路段,严禁将车辆拥堵在学校门口。接到学生(幼儿)的家长要尽快离开,不要在校门前路段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六、安全步行上下学。步行上下学的孩子,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七、安全骑车上下学。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关于“凡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禁止驾驶助力燃油车或电动自行车上下学”的规定,已达到规定年龄可以骑自行车、电瓶车的,要教育他们注意走非机动车道,不得并行更不能互相追逐、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 各位家长,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既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安全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感谢您的理解与大力支持。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安丘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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