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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4月7日电 广东省纪委7日通报,深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林楚欣,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华因严重违纪问题,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三人处以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根据通报,蒋尊玉违反规定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或亲属收受巨额贿赂等。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林楚欣违反有关规定,未如实向组织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陈延华违规提拔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撤销其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此前,其市人大代表职务已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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