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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济南5月16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从今年6月8日起,山东将对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根据日前印发的《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各级编办是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机构。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需增加、取消、下放或变更要素的,由实施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或单位向本级编办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法制办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办法还指出,行政机关擅自增加行政权力事项、自行更改权力事项要素、变相实施已取消下放或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的,编办应当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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