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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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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老人”该绳之以法



  □ 李明志

  近日,四川成都庆云西街,一名老年男子躺在一辆黑色轿车旁不停抽搐,像是发生了车祸。司机透露,老人是在碰瓷。前来救护的医生都说;“你别装了,我都救了你好多回了!”(8月16日《华商报》)
  有句老话“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说的是老年人饱经世事,见多识广。反观这位老者,先是麻利地躺倒在地,继而做抽搐状,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屡屡碰瓷得手,笔者不得不“佩服”这番过人的演技。只不过,当其把这种所谓的“经验”和路人的同情转为坑蒙拐骗的小聪明时,这套“假动作”也会像多米诺骨牌一般,让社会公德“真跌倒”。
  有道是“岁月不饶人”,虽说这位老者现在尚“演技纯熟”,但身体日渐羸弱也是不争的事实,难保哪天“出工”时遭遇不测之事,当“狼来了”的时候,是否还有人再伸出援手?到那时,人们是该声讨世风日下、人心冷漠,还是该感叹老人无良、不值怜悯?无论如何,结果都会让人心里发凉。
  时下,老人跌倒没人扶已经让道德滑坡,若再加上老人碰瓷,无疑会让社会公德雪上加霜。一旦老人在公众心里留下“为老不尊”的印象,人们避之唯恐不及,你我又该如何去面对那段必经的夕阳时光?
  老人碰瓷的破窗效应,后果可谓严重。如何“补窗”,离不开法律和有关部门体现存在感,为碰瓷划定一条红线,切莫让个体的虚假“抽搐”,引发社会道德“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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