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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24日公布,这是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又一里程碑。 指导意见明确,试点地区至少应满足三面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交易行为公开规范,具备较好基础和支撑条件;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较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头良好,具备规模经济效益;农村信用环境较好,配套政策较为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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