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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济南8月25日电 山东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近日共同出台《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出资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贴息或补助,年度贴息最高不超20万元。 山东省财政将从预算内的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中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贴息或补助。对项目进行贴息时,符合条件的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支持。对未按照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不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同一家企业享受贴息最多不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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