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4日,记者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我市日前对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包括承接省取消或下放市级实施行政审批事项7项,分别涉及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涉外涉港澳台养老机构、省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许可、华侨回国定居条件审批等内容;取消安全资格证核发和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核准2项市级审批事项;将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食盐定点生产等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等。(记者 齐英华)